眾所皆知,廣告嘛多多少少都會有點誇張成分。但只要它們誇張得來,不要太過誤導的話,許多時我們都可以接受的。
只是最近有個廣告,我就覺得實在太誤導了!當我知道真相之後,馬上爆出一句:「咁都得?」
該個電視廣告,是來自某大手機網絡商的,大家肯定有看過,因為前陣子它在電視上的播放率相當高。廣告以喜愛不同類型音樂的人物來穿插其中,以宣傳其手機音樂下載服務;無論在字幕上及對白中,都強調了一個賣點:「十二蚊無限下載!」
驟耳一聽,或驟眼一看,十二元可以無限下載喎,真係相當之抵玩喎!簡直就係平通全港所有手機網絡公司啦!當「十二蚊無限下載」這個印象已深植我腦海之後,有天我再看清楚其廣告在報章上的版本,方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!
「十二蚊無限下載」給人的第一印象,一定是「付月費十二元,就可以無限下載」啦;然而,廣告中原來有一行小字:「以一星期計算」。即是說,十二元不是月費,而是周費!換言之,玩一個月大約要四十八元,才不是十二元!
實在太取巧了!實在太誤導了!實在不能接受!
舒展超 | 26th Nov 2007, 17:38 PM |
大玩派‧《星島》副刊專欄 | (249 Reads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