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新浪網MySinaBlog 精選話題工具
« 上一篇 | 下一篇 »
舒展超 | 20th Nov 2007, 16:00 PM | 大玩派‧《星島》副刊專欄 | (198 Reads)
這個星期日,我會去投票,我亦決定了投票給參選人A君。然而,我去投票的目的,不是為了令A君當選,而是為了阻止另一參選人B君當選。
話說今次區議會選舉,我那區只得兩位參選人A君與B君。在下向來無黨無派,沒有預設立場,算是所謂中間選民。因此,我在決定選誰時,一定會理性地比較兩者的政綱。
可是,A君與B君雖份屬不同政黨,交出來的政綱卻大同小異。
A君說的,B君也有;B君提出的,A君也不缺。看來看去,唯一不同就是其中一人倡議要爭取二○一二年普選。說實話,這一點我漠不關心。人家台灣的普選就選出了個陳水扁來,令全島人民自食其果了七年半;我才不稀罕有甚麼普選。
政綱比不了高下,唯有看看其宣傳手法了。其中一樣,就是所謂「名人支持效應」。兩人的宣傳橫額上,都借用了名人的頭像,作為其支持者。A君的支持者,是帶有公職的城中名醫,他在我心中印象還好,因此A君加分。
反觀B君的支持者,是一位十分乞我憎的政客;正所謂「物以類聚」,我即時把B君歸類為同一類人!結果,本來沒啥投票意欲的我,決定要去投票,誓要令B君落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