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正版軟件的支持者,有一件事我不得不提出抗議。
話說,我家中電腦使用的防毒軟件,每到年尾就會「到期」。所謂「到期」者,即是說該軟件的使用期限只有一年。過了一年後,如果要繼續使用網上自動更新病毒資料等功能,就必須「續期」(Renewal),即是說要另外付款;否則,該軟件是不能再有效防毒的。
舉我的例子,我今年使用的防毒軟件將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。自十月中起,該軟件就天天提醒我要「續期」,軟件商亦不時來電郵,催我快點行動。
奉公守法的我,也不多考慮,於十一月一日該天,在網上付款續期一年,並更新至最新版本的防毒軟件。按道理,我今年的使用期限去到十二月三十一日,續期一年的話,新期限該是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吧!
誰知道,更新之後,我發覺新期限居然只去到二○○八年十月三十一日!換句話說,它是以我「續期」那天(十一月一日)開始計算!有冇搞錯?如果係咁,我做乜要聽佢話咁快行動?我應該等到期限前最後一天才「續期」,方是最明智呀!
好人未必有好報,守規矩反而會被欺凌,用正版就係咁下場!激氣!
舒展超 | 14th Nov 2007, 19:21 PM |
大玩派‧《星島》副刊專欄 | (304 Reads)



